今日,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,明确了2017年医改任务清单。要求坚持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“三医联动”,不绕弯子、不回避矛盾,始终将解决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作为医改的首要任务,强化体制机制创新,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。那么,今年医改将有什么大动作?

完善药品采购制度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

通知显示,今年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。制定出台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方案,突出“药价保”联动,完善药品采购目录阳光遴选机制,统一药品目录编码,实施药品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。巩固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。

在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激励机制方面,制定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考核奖励办法,鼓励各采购片区医疗机构在省级平台挂网价格基础上进行谈判。同时,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,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购销“两票制”,鼓励实行集团化(各片区分公司、子公司)配送。全面实行医保阳光支付药械货款。

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,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,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,由省、市两级分级管理,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。同时,推行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改革,改革医院按项目收费方式,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100个病种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改革范围,2017年力争新增500种,同步完善临床路径。

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
通知提出,福建将推行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,以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,建立健全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,优先覆盖老年人、孕产妇、儿童、残疾人等重点人群,各设区市选择1个市辖区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,市所有市辖区开展慢性病签约服务。2017年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%以上,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%以上。

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

通知要求,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。加快建立医保综合运行监测系统,落实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政策措施,完善违法违规的企业、医疗机构和个人“黑名单”制度。

加强医保医师代码管理,实行医生医疗行为全过程管理。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,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,2017年底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比总体控制在43%以下。

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监管。采取“招生产企业,实行统一配送”模式,实行生产、流通企业责任连带制。充分发挥电子结算系统功能,实行电子订单交易,通过货款结算对药品采购品种、数量和价格进行监控。(记者 郑思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