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2017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通知。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2017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为:10月1日(星期日)至10月8日(星期日)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30日(星期六)上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