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卫生署昨日指令位于湾仔的一持牌批发商「美国东方生物技术(香港)有限公司」(美东),从消费者回收一款名为【金鸡】「金鸡胶囊」(註册编号:HKC-16199)的中成药。他们透过市场监测,发现该中成药的标籤和说明书不符合《中药规例》(第549F章)的要求。

  该中成药声称用于清热解毒。衞生署初步调查发现,产品标籤或说明书欠缺失效日期、批次编号,以及部分使用时须採取的预防措施。根据该中成药的註册纪录,说明书上须註明糖尿病患者应慎用该中成药。

  至今无不良反应报告

  衞生署发言人说:「标籤和说明书不符合法例要求的中成药可能会传达错误资讯,误导消费者。署方的调查仍在进行中,至今没有接获相关不良反应报告。美东已设立热线(3102-3616)解答相关查询。我们会密切监察有关回收。」

  发言人补充:「根据《中医药条例》(第549章)第143及144条,任何人不可为销售而管有标籤或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中成药,违例者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。待调查完成后,署方会就检控事宜徵询律政司的意见。我们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作出纪律行动。」

  巿民如服用有关中成药后感到不适,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。拥有该中成药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,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 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衞生署中医药事务部销毁。